巧立名目
擅p文书
有些律师为了一己私欲
竟知法犯法
跟鹏法君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吧!
案情简介
“谢律师,我儿子真的能不被起诉吗?”老吕的儿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爱子心切的老吕经朋友介绍,委托谢律师为其儿子辩护。谁知,这位谢律师求财心切,竟谎称“有门路”,可以把老吕的儿子从看守所“捞出来”。为了让老吕信以为真,谢律师甚至通过p图软件自制了《不起诉决定书》、退赃缴费发票等法律文书,以此骗取老吕40万元的“打点费”及“退赃款”。
事后,老吕的儿子仍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老吕要求谢律师退钱,却已寻不到谢律师的踪影。老吕发现被骗遂报警,福田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谢某犯诈骗罪。
法院审理
本案中,被告人谢某在执业期间对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家属即被害人老吕进行虚假承诺,谎称其可以帮助刑事案件当事人不受刑罚,并通过自制“不起诉决定书”凯发ag旗舰首页、伪造退赃缴款凭证等法律文书的方式,骗取被害人40万元,后失去联系。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违反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假承诺、伪造文书,骗取委托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以惩罚。
综上,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鹏法君说法
胡许晴
福田法院刑事审判庭
二级法官
公平正义是广大民众对法治的最高期待,也应是每个法律从业者的价值追求所在。然而,在实践中,一旦亲人“犯事”,其家属往往病急乱投“医”,甚至寄希望于金钱打点、关系疏通等方式帮助嫌疑人逃脱罪责。部分不法之徒、害群之马,正是抓住了当事人及其亲属法律意识薄弱,迷信“托关系”“走后门”的心理,把自己吹嘘成有能力、有关系的人,以此获得当事人的信任,继而骗取钱财。
鹏法君在此提醒,法律面前无特权,在遇到涉诉纠纷时,切莫相信所谓的“托关系”“能协调”说辞,以免落入骗子的圈套。法律从业者更要以此为戒,模范遵法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和底线,共同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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