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欲熏心,套现”医保上百万
有什么来钱快的路子?无固定职业的熊某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的医保卡思索着,许久后,他心生一计:帮人“套现”医保,赚取手续费。想到这个主意后,熊某找来自己的亲戚黄某、何某入伙,拉拢认识的药商蔡某、谢某、胡某等4人。
熊某和亲戚经过一番谋划,几日后便开始“工作”,分头前往医院、公交车站等人流量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张贴带有“医保卡兑换现金”等字样的小卡片。
经过一段时间的宣传,越来越多人找上门来想要“套现”。此时,熊某等人就会让有需求的人提供自己的医保卡和手持医保卡的照片,利用收集到的医保卡去医院、社康中心及药店等地进行套刷,获取高血压、高血脂、心脏病等处方药。
拿到处方药后,熊某等人再将这些药品以6折至7折的价格销售给认识的药商,并将卖药所得的8%至10%留作手续费,剩余价款交于医保卡所有人。
因“业务”越做越大,熊某雇用了张某等3人为其收卡。此外,他还以每盒药品0.5元至2元的利润,让有销售渠道的朋友陈某帮忙“处理”涉案药品。至此,一条“收卡 套刷药品 转卖药品套现”的产业链形成,涉案人员分工明确,上游负责收卡及销赃人员7人,下游负责收购药品人员4人。
经审计,熊某等人以上述方式利用231张医保卡套取药品,导致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共计人民币115万余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20年6月,熊某等11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之后,其中6名被告人的家属退回赃款及犯罪所得共计25.73万元。
严惩医保骗保犯罪,深圳市医保局来信感谢
2022年1月,福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查明上述事实。
福田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某等7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以医保卡套现为名收取医保卡后套取药品进行销售,其七人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蔡某等4人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收购被告人熊某等人套刷的药物,其中被告人谢某、胡某收购药品金额超过10万元,属于情节严重,其四人的行为应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综上,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熊某等7人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到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到一万元不等。被告人蔡某等4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到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到一万三千元不等。
本案当庭宣判,11名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
当日,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向福田法院发来感谢信,认为本案的宣判在社会引起了极大反响,强力震慑了医保领域违法犯罪分子,并对福田法院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犯罪、为医保基金安全保驾护航上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目前,本案已生效。
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事关百姓福祉、事关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福法君在此提醒大家,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莫因小失大,骗取医保基金不仅占不到便宜,反而会失去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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