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整改落实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打好打赢“双超”案件整治集中攻坚战,确保完成市中院对基层法院提出的八项集中攻坚目标,优化当前制约司法质效的核心指标,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针对八项集中攻坚目标,福田法院结合工作实际,从三个方面提出42条工作举措。
一是健全管理机制,保证严格高效。严格审限管理。重申审限管理规定,严格审批延长和扣除审限,严禁无正当理由有意延长或扣除审限,严禁超审限报结案。加强台账和通报预警管理。全院建立超审限案件和长期未结案件台账,各部门建立本部门案件台账,每月发布审限不足15天案件和11个月即将转化为长期未结案件预警通报,每半月发布长期未结案件通报,动态监控,实时督促。严格管理上诉案件移送周期。结合福田法院情况,将上诉案件平均移送周期的攻坚目标设定为25天以内,针对上诉案件移送各流程节点提出时限要求,缩短扫描装订时限和流码系统督办时限,同时要求各部门加强法官助理及书记员管理,合理安排送达裁判文书顺序,第一时间操作提交上诉,及时核查上诉案件登记表,杜绝移送遗漏情况。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长期未结案件正当理由核查机制,由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委员核查本部门长期未结案件是否存在正当理由;强化院庭长和审委会督促机制,审委会每月听取长期未结案件汇报,分管院领导每两周听取承办人汇报,庭长每周进行一次督办;修订绩效考核规则,对长期未结案件加大扣分力度,并严格按照市中院规定扣减绩效资金。
二是加强案件攻坚,提升审判质效。压紧压实法官任务。将结案任务和当庭宣判指标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部门进一步分解到团队、个人,压实任务,每月通报,推进目标任务有序完成。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作用。强化各部门专业法官会议作用,优先安排讨论长期未结案件,每次会议安排讨论下周开庭案件中的疑难问题,发挥专业法官会议统一裁判标准功能,提高当庭宣判率,防止类案不同判。加强案件全流程管理。强化诉前及诉中调解,提高调解率;加强运用诉前评估鉴定,对诉中评估鉴定或需以另案审理结果为依据的,建立催办联系机制,全程留痕;发挥系列案件的示范判决机制作用,对不能通过示范判决机制处理的系列案件,通过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报请上级法院指导等措施,提升判决结果的准确性,同时对当事人争议较大的案件,加强释法说理和判后答疑,提高服判息诉率。深入推进繁简分流改革。加强小额诉讼程序识别,增加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严禁程序随意转换,快审快执案件做合理安排,争取当季收结,要求各速裁团队审理的案件以当庭宣判为原则,积极利用移动微法院等手段提升当庭宣判率。
三是强化案件源头治理,加大诉源治理力度。科学制定收案计划。在进行合理测算和遵循立案登记制的前提下,围绕结收比、结案率等指标,调整收案计划,发挥金融系列案调节收案总量和融平台“蓄水池”的作用。加大诉源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机制建设,通过诉源治理非诉解纷工作中心,加大民商事案件诉前调解导入数量,引入社会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多元解纷工作,提高诉前调解成功率,减少诉讼案件立案压力,同时对于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引导当事人进行司法确认,减少程序性案件数量。进一步探索合并立案。在上半年知识产权侵权类案件和金融借款合同、信用卡纠纷试行合并立案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合并立案,减少民商事案件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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