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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合作促改革 深化交流谋发展——我院与暨南大学少家中心开展家事审判改革交流合...

11月10日,暨南大学少年及家事法研究中心主任、人文学院副院长张鸿巍教授,北京高院少年庭庭长赵德云,南京玄武区法院少年家事庭庭长王萍到我院调研,并召开家事审判改革座谈会。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汉胜,审判委员会专委孙远军及部分家事审判团队法官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我院简要介绍了本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情况。妥善处理家事纠纷,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是建设“幸福福田”的重要基石。近年来,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恶性社会事件时有发生,甚至诱发刑事案件。为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我院于2015年底专门设立婚姻调解室,引入具有心理学、社会学和法学等多方面知识的专业人士作为家事调解员参与家事纠纷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以理性平和心态解决家庭纠纷,在很大程度上有效避免了极端事件的发生。2016年底,我院通过区婚调委引入3名家事调解员,目前已到位2名,均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每年家事调解员参与调解的案件均在数百宗以上。2012年10月,作为全市首批试点单位,我院启动创新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2014年通过“福田区社会创新百舸行动”成功引入社工组织;2016年底,被确定为深圳市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单位。历经近四年的摸索、实践和完善,我院以“审判理念专业化、审判法庭专业化、审判人员专业化”三个专业化为着陆点,形成了家事调解员和调查员制度、人身保护令、离婚证明书等一系列配套改革制度成果,并初步建立多元化家事纠纷解决机制。2013年至2016年,我院受理家事纠纷案件分别为1305宗、1097宗、1403宗、1018宗,每年调撤率均维持在48%左右。

张鸿巍教授高度评价我院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他表示,运用社会公益力量化解社会矛盾,有助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基层法院与群众联系密切,接地气,家事诉讼制度改革需在基层法院进行试点实践、验证完善,而高校雄厚的师资力量为理论研究工作提供重要支撑,法院和高校可加强互通,优势互补,共同进一步推动家事审判制度改革,推进少年及家事法领域的科研与社会服务。

黄汉胜副院长表示,暨南大学少年及家事法研究中心在完善未成年人犯罪防控体系、提高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治化、规范化、人性化方面取得突出成果,期待双方在法官培训、课题调研、实习基地、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家事少年审判合作,助力法院更好地发挥通过审判救治婚姻家庭、修复家庭成员情感、妥善安置未成年人等司法职能。

与会人员就家事审判改革面临的困境、解决办法以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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