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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304执9601号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收款人

 

付款金额

付款事由

承办法官

联系电话

2024)粤03049601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曾昭胜

曾昭胜

4449

给被执行人保留生活费

张焕川

0755-21981922

特别提示:

1.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2.案款发放廉政监督电话:21981310

 执行局值班电话:2198163882898907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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