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304刑更24号
罪犯王萍,女,1982年11月23日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文化。
本院依法作出的(2022)粤0304刑初500号刑事判决书,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判决生效后,罪犯王萍以其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于2024年10月21日立案,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4日。
公示期如有异议,可以向本院反馈。
电话:0755-21981718/0755-21981239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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