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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姚欢郭乐暂予监外执行诊断申请的社会公示

罪犯姚欢郭乐暂予监外执行诊断申请的社会公示

 

                           (2024)0304刑更22

 

罪犯姚欢郭乐,女,199441日出生,汉族,本科文化。

本院作出的(2024)粤0304刑初492号刑事判决书,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姚欢郭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决生效后,罪犯姚欢郭乐以其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于20241012日立案,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41014日至20241017日。

公示期如有异议,可以向本院反馈。

 

电话:0755-21981034/0755-21981429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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