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陈永超暂予监外执行诊断申请的社会公示
(2024)粤0304刑更20号
罪犯陈永超,男,1983年8月2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
本院作出的(2024)粤0304刑初1064号刑事判决书,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陈永超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判决生效后,罪犯陈永超以其患有尿毒症、高血压3级(很高危)、心功能不全、肾性盆血等严重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现本院就罪犯陈永超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一案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5日。
公示期如有异议,可以向本院反馈。
电话:0755-21981632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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