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姬丹丹暂予监外执行诊断申请的社会公示
(2024)粤0304刑更13号
罪犯姬丹丹,女,1991年2月25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
本院作出的(2023)粤0304刑初1023号刑事判决书,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姬丹丹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决生效后,罪犯姬丹丹以其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于2024年4月24日立案,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0日。
公示期如有异议,可以向本院反馈。
电话:0755-21981034/0755-21981247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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