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方雪君暂予监外执行诊断申请的社会公示
(2023)粤0304刑更30号
罪犯方雪君,女,1978年11月13日出生,汉族,专科文化,户籍地及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新洲七街44号绿景新苑1栋510号。本院作出的(2019)粤0304刑初573号刑事判决书,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三万元。现罪犯方雪君再次以其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于2023年12月22日立案,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至2023年12月28日。
公示期如有异议,可以向本院反馈。
2023年12月26日
电话:胡法官、陈助理 0755-21981640/0755-21981266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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