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的通知》(法文〔2019〕12号)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现有58名人民陪审员于2022年8月16日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院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时,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
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名单如下(按姓氏笔划为序):
马和平、王红华、王素云、王朝晖、田平丽、刘家会、孙少芳、苏祥华、李应星、李春梅、杨小聪、杨露、肖丽英、吴显龙、吴银华、邱卫华、邱成瑜、余佳、汪礼海、汪彦明、张立勤、张冰、张瑞珍、张燕敏、陆普选、陈丽萍、陈桂蕊、陈萍、陈楚珊、范威海、易辉、罗英、罗海龙、周伟珍、周伟斌、郑文烁、胡卫、胡秀传、胡淑艳、贾建增、徐之望、徐甫、高志纯、高羚、黄炳辉、黄菊玲、康瑞花、彭明明、傅少敏、曾桂胜、雷东亚、雷钢、蔡伟方、裴海娜、黎锦、潘珏红、戴苏林、鞠孝才。
诚挚感谢以上人民陪审员为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判事业做出的积极贡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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