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0220092号提案答复
尊敬的政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建立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的建议》收悉。您在建议中指出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夯实福田区“首善教育”基础,有效建立福田区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切实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创新司法实践,建议由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联合福田区教育局、福田区妇联、福田团区委等单位成立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该工作站可以通过对涉及离婚纠纷或者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等情况的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的方式,引导父母规范实施家庭教育,履行其应有职责。您的建议明确具体、针对性强,对我院完善家事审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参考借鉴意义。
一、关于“由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联合福田区教育局、福田区妇联、福田区团委等单位成立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的建议
我院在家事审判中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家事审判工作改革,发挥家事审判职能作用,配合区委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具体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运用“三员一工”多元解纷机制,结合案件需要及时指派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专业社工等,对因离婚案件受影响的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心理和抚养状况进行调查、案后回访与帮扶,加强离异家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例如,委派专业社工对因母亲虐待患上心理疾病的儿童进行长达9个月的心理干预和跟踪帮扶(该案例入选深圳法院十大未成年人保护案例)、全市首例联合妇联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并发出家庭教育令等。2020年11月,在区委区政府支持下,福田区委宣传部、福田区委政法委、福田区人民法院、福田区教育局、福田区民政局等14家单位已建立福田区少年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福田区人民法院,由法院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开展涉及家事纠纷未成年人的帮扶工作。
下一阶段,我院将加强与区教育局、区妇联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充分吸收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探索建立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与其他单位共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福田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优化未成年人家庭成长环境,形成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保护合力,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关于“由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发出《家庭教育令》”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为了督促父母“依法带娃”,我院已在多宗案件中对孩子教育存在严重失职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令》,另在46宗家事案件中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受教育指导人次78人。
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父母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发出《家庭教育令》;强化未成年人父母的监护意识,督促未成年人父母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同时,我院将继续委派专业心理咨询师对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开展情绪疏导、心理干预、行为矫正、跟踪回访、诉后帮扶等工作,抚平父母离异对未成年人造成的心灵创伤,以司法关怀护航少年成长。
感谢您对我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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