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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人民法院关于调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最新疫情防控形势和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本院调整现场诉讼服务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4月24日起,所有前来本院(含院本部及红树华府办公区)现场办理业务的人员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体温检测,通过“电子哨兵”打卡登记或扫“场所码”,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码(均需绿码);行程码带星人员需现场如实签署承诺书后方可进入。

在封控区管控区内或健康码显示为红码、黄码,或无法提供符合上述时限要求核酸检测证明的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请暂缓来访,并在开庭前尽早(最迟在开庭前1个工作日)与案件承办法官或法官助理联系申请改期或线上开庭,或拨打我院诉讼服务电话12368、0755-21981523、0755-21981919、0755-21981638(执行事务)诉讼服务热线反映情况,以免耽误您的时间。

二、有关立案、提交资料、阅卷、查询、庭审、信访等诉讼服务需求,提倡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深圳移动微法院等线上渠道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办理和咨询,非必要不到现场办理。

具体方式如下:

请您登录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ssfw.gdcourts.gov.cn),并按网站提示提交立案材料或通过微信小程序深圳移动微法院进行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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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扫码进入“深圳移动微法院”

 

三、确有必要前来本院现场立案、提交资料、阅卷、查询、退费等诉讼服务需求的人员,请提前网上预约,选择办理业务的网点及时间。请预约人在预约时段内,持身份证件及预约截图,前往所选择的网点办理立案。

预约方式: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预约界面,按屏幕指引进行预约申请,预约成功后请截图保存预约成功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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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来本院开庭的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开庭当日请持身份证件及传票(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交工作人员核验。

因疫情防控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安全、便捷的司法服务。感谢您的配合!

特此通告。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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