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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粤0304执20580、20766号案件的领款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1)粤0304执20580、20766号

曹洪孝等171名被害人:

关于被执行人杨雪如、魏方智合同诈骗案件,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4刑初1252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4刑初1416号刑事判决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刑终2560号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杨雪如、魏方智未依法履行上述生效裁判文书的义务,本院依职权移送强制执行,案号分别为(2021)粤0304执20580号、(2021)粤0304执20766号。其中20580号案执行事项为:扣缴在案的赃款人民币3万元按比例发还给(2019)粤0304刑初1416号案件的被害人。20766号案退赔执行事项为:扣缴在案的人民币55.1万元按比例发还给被害人,责令被告人魏方智向被害人退赔人民币645.96万元,其余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依法继续予以追缴。

执行过程中,福田法院执行到位共计589591.28元(包括扣缴在案的款项数额),可用于退赔。本案中的被害人人数及退赔金额,经深圳市财安合伙会计事务所审计,上述生效判决、裁定予以确认,本案共计 171名被害人,总计损失705.56万元。扣除已由杨雪如退赔潘星星等10名被害人的27.9万元,本案尚未清偿金额为677.66万元。故本案清偿比例约为8.53%,各被害人信息及相应分配款项详见附件1

现公告通知各被害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向福田法院邮寄领款材料。逾期,本院将依法将相应款项上缴国库。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四月八日

 

一、邮寄信息

1.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8号绿景红树湾一号a26层 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收件人:许娟   联系电话:0755-21981738

3.注意事项:邮件中请务必注明魏方智合同诈骗被害人

二、邮寄材料清单:

1.收款账户确认书(可从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凯发ag旗舰官网-诉讼服务-文书模板中下载,需被害人本人填写相关信息、签字和按印,模板见附件2

2.被害人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如身份证和银行卡户名不符,将不予付款。

3.本人手持填完的账户确认书拍照照片打印件,黑白、彩色打印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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