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的通知》(法文〔2019〕12号)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现有8名人民陪审员于2021年9月17日任期期满(人民陪审员任期期满时,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不再担任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任期期满名单如下(按姓氏笔划为序):
井梅、韦开丽、吕珍兰、韩光明、曾小平、曾鲁、戴京鸣、戴哲恒。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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