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贺代新暂予监外执行诊断申请的社会公示
(2024)粤0304刑更26号
罪犯贺代新,男,1969年8月15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
本院作出的(2024)粤0304刑初764号刑事判决书,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贺代新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判决生效后,罪犯贺代新以其患有糖尿病、肾病、心脏病、肺炎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于2024年11月4日立案,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9日。
公示期如有异议,可以向本院反馈。
电话:0755-21981034/0755-21981429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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