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304刑初646号
本院受理的(2024)粤0304刑初646号被告人郑浩男集资诈骗罪一案,已于近日宣判,现将判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告人郑浩男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二、继续追缴本案的违法所得,发还有本金损失的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郑浩男继续退赔。
案件目前仍在上诉期内,判决暂未生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