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304刑初1024号
本院受理的(2021)粤0304刑初1024号被告人曾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近期已宣判完毕,现将判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告人曾勇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二、冻结在案的涉案款项依法按比例发还给有本金损失的集资参与人;责令被告人曾勇继续退赔有本金损失的集资参与人。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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