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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粤0304刑初442号取消开庭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1)粤0304刑初442号

 

本院原定于2021年7月23日9301430在第二审判庭开开庭审理(2021)粤0304刑初442号被告人曹沛、张敏、许建南、杨楠、丁闯、苏照龙、孙洪霞、许金鹏、潘振成、杨彪、李雅辉、詹培昱、吴鹏、张运宝、王瑶、李嘉劲、马呼银、郑明生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一案,因部分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到庭,现取消开庭。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七月二十一

书记员:巫宇宁(电话0755- 219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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