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田法院执行局收到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寄送的感谢信。
2022年2月,福田法院执行局所在的红树华府办公区被划为参照管控区管理区域。防疫刻不容缓,执行工作也不能松懈,负责外地委托业务的执行干警主动请缨留守办公,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就在这时,某企业因经营不善,被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该企业破产管理人的申请以及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裁定解除对某企业持有的某上市公司股份的财产保全措施。为保证破产程序的顺利推进,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当即委托福田法院办理相关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手续。
福田法院执行干警收到上述委托执行材料后,根据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签署的投资人登记业务电子平台使用协议,立即通过线上方式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发出协助执行法律文书。
次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福田法院发送协助执行办理回执,实现了外地委托执行事项“委托当天有反馈,48小时内有处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获悉委托执行事项办理成功后,向福田法院发出感谢信,为福田法院疫情期间工作不停摆,高质高效完成委托执行事务点赞。自2020年2月7日福田法院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签署《关于疫情期间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投资人登记业务电子平台使用协议》以来,福田法院实现了线上办理证券类资产的协助执行工作,有效避免了人员流动和聚集,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切实保障了特殊时期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近年来,福田法院接受外地法院委托数量呈逐年递增态势。福田法院执行局制定了专项工作机制,通过“鹰眼”查控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投资人登记业务电子平台等线上平台,高效完成各项委托执行工作。
自2018年以来,福田法院已办理各类委托执行事项31997件,多次受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等单位的表扬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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