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财政委员关于 2018 年深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等事项的通知》 (深财规〔2018〕1 号)、《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 2018 年深圳市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规〔2018〕2 号)等有关规定,福田法院就食堂油烟净化系统改造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欢迎合资格的服务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食堂油烟净化系统改造项目。(详细需求见附件)
二、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三、预算:55 万元。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为 2019 年9月11日—2019 年 9月17日12:00,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函原件;
(3)报价清单;
(4)方案;
本项目接受现场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
六、相关事宜
(一)本文件所涉及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二)我院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21981351、21981907。
(四)我院拟安排9月12日(本周四)全天供报名的供应商现场考察,预约电话:21981501(谭先生)。
(五)违约责任
若投标人无故弃标或存在其他违反招投标诚信行为的,将列入我院采购黑名单,不予接受任何采购供应服务,同时视情将有关情况报送相关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