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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用足法律武器 拔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我院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建立财产刑执行绿色通道和台账。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的财产刑,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执行立案,执行部门第一时间办理。目前我院已对四宗涉黑涉恶案件的16名犯罪分子判处罚金共55.5万元,其中2宗案件已生效,对所涉财产刑(罚金3.5万元;退缴在案赃款165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均已移送执行。
       我院将根据中院统一部署于5月中旬开始开展一轮为期一个月的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专项执行行动,运用财产刑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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