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收款人
付款金额
付款事由
承办法官
联系电话
(2024)粤0304执7668号
深圳市深晖融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吴佩纯、刘昌进、刘俊勇、深圳市科利通电子有限公司
吴佩纯
35000元
保留2023年12月-2025年1月生活费(每月2500元)
叶振传
0755-
21981227、
21981976、
21980318
特别提示:
1.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2.案款发放廉政监督电话:21981310;执行局值班电话:21981638、82898907。
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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