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款公告-凯发ag旗舰

(2023)粤0304执恢1487号等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收款人

付款金额

付款事由

承办法官

联系电话

(2023)粤0304执恢1487号

刘家齐

何绍华

何绍华

28320元

最低生活保障

万波

21981748

(2023)粤0304执32866

曾霆轩、曾霆斌、曾霆瀚

文珍香

文珍香

2642078.49元

执行完毕剩余款项和分配所得

万波

21981748

(2020)粤0304执34005号

深圳市华汉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欧震美

欧震美

61360元

最低生活保障

万波

21981748


  特别提示:

  1.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2.案款发放廉政监督电话:21981310;执行局值班电话:21981638、82898907。

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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