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304执恢1354号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08
来源:福田法院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案号 | 申请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付款金额 | 付款事由 | 承办法官 | 联系电话 |
(2023)粤0304执恢1354号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 关晓影、江门市蓬江区金麒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骤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丘振良、天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天略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陈军光 | 81339.27元 | 退还拍卖税款 | 慕锋 | 0755- 21981239 |
特别提示:
1.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2.案款发放廉政监督电话:21981310;执行局值班电话:21981638、82898907。
二零二五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