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304执24876号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7
来源:福田法院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案号 | 申请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付款金额 | 付款事由 | 承办法官 | 联系电话 |
(2024)粤0304执24876号 | 深圳市千鼎亿广告有限公司 | 爱创广告(深圳)有限公司 | 浙江省建德市人民法院 | 371731.66元 | 参与分配 | 杨菲 | 21981780 |
(2024)粤0304执24876号 | 深圳市千鼎亿广告有限公司 | 爱创广告(深圳)有限公司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740094.72元 | 参与分配 | 杨菲 | 21981780 |
(2024)粤0304执24876号 | 深圳市千鼎亿广告有限公司 | 爱创广告(深圳)有限公司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423682.37元 | 参与分配 | 杨菲 | 21981780 |
特别提示:
1.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2.案款发放廉政监督电话:21981310;执行局值班电话:21981638、82898907。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