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304执33289号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5
来源:福田法院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案号 | 申请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付款金额 | 付款事由 | 承办法官 | 联系电话 |
(2024)粤0304执33289号 | 深圳市福田区攀昇达不锈钢装饰商行 | 郑少英 | 郑少英 | 5850.26元 | 退还剩余执行款项 | 杜玉康 | 0755- 21981117 |
(2024)粤0304执33342号 | 深圳市福田区统建市场飞耀通讯商行 | 钟平生 | 万耀飞 | 8993元 | 万耀飞为深圳市福田区统建市场飞耀通讯商行经营者 | 杜玉康 | 0755- 21981117 |
(2023)粤0304执22032号 | 陈世玉 | 江海玉 |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750元 | 支付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扣划执行款 | 杜玉康 | 0755- 21981117 |
(2023)粤0304执27232号 | 佛山市宏利亨贸易有限公司 | 惠州市太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惠州市太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75078.17元 | 退还剩余执行款项 | 杜玉康 | 0755- 21981117 |
特别提示:
1.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2.案款发放廉政监督电话:21981310;执行局值班电话:21981638、82898907。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