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案号
申
请
人
被执行人
收款人
付款
金额
付款事由
承
办
联系
电话
(2020)粤
0304执恢2418号
刘洪文
陈剑锋
祝微
532377.62元(拍卖款) 6612.98元(利息)
退回拍卖款项
林涛
0755-
21981795
特别提示:
1.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2.案款发放廉政监督电话:21981310;执行局值班电话:21981638、82898907。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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