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款公告-凯发ag旗舰

(2024)粤0304执恢750号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案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

收款人

付款金额

付款事由

承办法官

联系电话

(2024)粤0304执恢750号

重庆市永川区长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深圳市思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毕建国

毕建国

20000元

发放保留3-12月的生活费款项

叶振传

0755-21981227、21981976、21980318


  特别提示:

  1.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2.案款发放廉政监督电话:21981310;执行局值班电话:21981638、82898907。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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