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304执7955号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9
来源:福田法院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公示
案号 | 申请人 | 被执行人 | 收款人 | 付款金额 | 付款事由 | 承办法官 | 联系电话 |
(2023)粤0304执7955号 | 吴静玲 | 钟业升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19034.91元 | 发放执行款分配款项 | 叶振传 | 0755-21981227、21981976、21980318 |
(2023)粤0304执恢4115号 | 吴静玲 | 钟业升 |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 29629.82元 | 发放执行款分配款项 | 叶振传 | 0755-21981227、21981976、21980318 |
特别提示:
1.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如对发放款项有异议,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2.案款发放廉政监督电话:21981310;
执行局值班电话:21981638、82898907。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