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304执异361号
文新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田学民:
本院在执行杰特电子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与文新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11)深福法民二初字第5614号]过程中,杰特电子实业(深圳)有限公司、田学民、唐冬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依法受理,并决定举行听证调查。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304执异361号《执行听证传票》、执行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请你(单位)于2023年6月14日 9时15分到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参加听证调查。未按时参加听证调查的,相应法律后果由你(单位)自行承担。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联 系 人:官桂敏
联系电话:0755-2198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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