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304民初34930、34931、34936号
张明文等(详见附表):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南方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共三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各一份、起诉状副本及原告提交的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16时30分,开庭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8号红树华府a座红树湾壹号26层),请准时参加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发布至本院外网管理系统
附表:
序号 | 案号 | 姓名 |
1 | (2022)粤0304民初34930号 | 张明文 |
2 | (2022)粤0304民初34931号 | 翁永彪 |
3 | (2022)粤0304民初34936号 | 吴芸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