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304清申31号
发布时间:2021-09-08
来源:福田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304清申31号
深圳市天之源海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人珠海经济特区长源船务企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深圳市天之源海运有限公司申请公司清算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10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庭审管理中心,逾期不举证或不到庭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本公告已于当天刊登于“福田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凯发ag旗舰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