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304执异398号
深圳前海智富联盟控股有限公司、豆新虎、深圳市智富宏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陈涛、李钢、林洁标、罗承庚、张启勇、李世文、周晓林、陈奕珊:
本院受理申请人欧阳平与被申请人深圳市智富宏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陈涛、李钢、林洁标、罗承庚、张启勇、李世文、周晓林、陈奕珊、黄伟峰、王俊峙、万良民、王玥及被执行人深圳前海智富联盟控股有限公司、豆新虎执行异议一案,现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申请书、听证传票、答辩及举证通知书和证据。申请人申请事项如下:追加被申请人深圳市智富宏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陈涛、李钢、林洁标、罗承庚、张启勇、李世文、周晓林、陈奕珊、黄伟峰、王俊峙、万良民、王玥为(2021)粤0304执11974案的被执行人。你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七日。听证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10时30分,请在听证前二十分钟到我院主楼审判大厅北侧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并获取具体听证地点信息,逾期不举证或不到庭将依法判决。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本公告已于当天刊登于本院门户网站“福田法院”凯发ag旗舰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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