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0304执异1407号
段绍译、九州红娘婚姻介绍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人袁海明与被申请人段绍译、被执行人九州红娘婚姻介绍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一案,现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申请书、传票、答辩及举证通知书和证据。申请人申请事项如下:公司没有财产可以执行,申请追加段绍译为被执行人。你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七日。开庭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9时15分,开庭地点需在开庭前二十分钟到我院主楼审判大厅北侧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后获取,逾期不举证或不到庭将依法裁决。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
(本公告已于当天刊登于本院门户网站“福田法院”凯发ag旗舰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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