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304执异12号
张冲、深圳市瑞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詹少英、深圳市品尚品咖啡有限公司、詹少毅:
本院受理申请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申请追加李介鑫、李介平为被执行人,原被执行人为张冲、深圳市瑞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詹少英、深圳市品尚品咖啡有限公司、詹少毅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告知传票、答辩及举证通知书、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申请人提出如下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两被申请人为(2020)粤0304执恢1724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七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状及证据各两份,逾期法院将依法裁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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