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0)粤0304执异736号
文树刚:
本院受理申请人叶馨雅申请追加陈婉儿、文树刚、许伟明为被执行人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听证传票、答辩及举证通知书、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七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状及证据各两份,听证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11时00分,听证地点需在开庭前二十分钟到我院主楼审判大厅北侧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后获取,逾期法院将依法裁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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