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304执异387号
齐贵珍、刘公平、深圳市三三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人廖新与被申请人齐贵珍、刘公平,原被执行人深圳市三三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异议申请一案,现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听证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日,听证时间为2019年9月6日09时15分,请在听证前十五分钟到我院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并获取具体听证地点信息,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本公告已于当日刊登于本院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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