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0304清申3号
广东省海外深圳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人广东省海外经济贸易公司对被申请人广东省海外深圳有限公司申请公司清算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强制清算申请书、听证传票各一份、证据一套。听证时间为2018年6月8日10时30分,合议庭成员为审判长彭欣、人民陪审员杨江河、人民陪审员彭风,听证地点为本院第十四审判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应准时参加听证,未参加听证,不影响案件的审查。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公告当日张贴在本院公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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