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集中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察的通知》及省高院、市中院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纪律作风建设,促进司法为民和司法公正,大力提升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结合“司法工作作风提升年”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工作内容,我院开展了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察活动。
为保证督察工作顺利开展,我院制定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察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分别由政治处、审管办、机关党办、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法警大队、司法辅助中心等部门派员组成,开展严格的日常督察检查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对督察检查工作高度重视,主动将此项工作纳入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范畴抓落实,活动中积极配合,认真按照督察内容的18个方面逐项开展了自查自纠,认真查找隐患、补齐短板、解决问题,并且全部提交了自查自纠报告。
8月24日,市中院监察督查室吴丽红主任及徐海发、马瑛两位廉政专员,对我院专项督察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吴丽红主任对我院的工作落实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各项工作开展顺利。二是各部门自觉配合,自查自纠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三是专项督察办公室成员单位配合密切,装订成册的迎检材料内容充实,外观精美,反映出我院在各项工作中精益求精的良好工作态度,并以我院迎检准备标准为样本,号召全市基层法院借鉴我院做法。
目前,省法院的司法巡察组已对我院两级法院开展巡察,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积极发挥表率作用,主动接受配合督察检查,并以此次专项督察为契机,带头查摆和整改问题,在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上见行动、见成效,扎实推进活动开展。进一步推动全院纪律作风建设上新台阶,为做好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